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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从龙树到鸠摩罗什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

二十六、从龙树到鸠摩罗什——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

重点提示

  • 罗什译本“定无则著常”,“定无”的意义
  • 入中道的两种方式:一味否定、部分肯定
  • 龙树破斥“相续”,罗什主张“相续”
  • 被罗什洗白的一首偈颂
  • 对汉传佛教的影响  

趣入中道的两种方式

鸠摩罗什是最早将龙树的《中论颂》翻译成汉语的人。虽然中论在汉传佛教史上被翻译过三次,分别是不同的注释本,但是唯一有重大影响的,就是罗什译本。我们汉传佛教只要一提《中论》,说得就是罗什译本。一般说翻译就是一个语言的转换,那么我们考虑,在鸠摩罗什翻译《中论》,这个由梵语转换为汉语的过程中,有没有别的转换,比如前面我们说的策略的转换?立场的转换?答案是:有。所以我说“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”。我们先读一下第15品的一个例子,前面也读过,是讲中道的关键一颂:

《中论颂》第 15 品《有与无之考察》:

【什】定有则著常, 定无则著断

   是故有智者, 不应着有无。 15.10

【今】认为存在则执常, 说不存在是断见

   因此智者不住于, 存在和不存在性。 15.10

这里面很多都值得说道,我们现在就关注一句,“说不存在是断见。”这是我的翻译,梵语原文就是这样,说没有就是断,但是你看鸠摩罗什怎么翻的:“定无则著断”,他加了一个“定”字,按原文应该是“无则著断”,“定”字是他加的一个定语。那么我们分析,为什么要加这个“定”字,当然原因可以有多种,可以是为了凑五个字,那样的话“定无”就是“无”,“无”就是“定无”,没什么意义区别,这是一种猜测。另一种猜测就是,“定无”表示一种僵化了的“无”,是一种绝对化了的“无”,就是说“无”有很多种,其中一种“无”是“定无”,那样的话,“定无”的范畴就小于“无”,这就是新发挥的意义了,梵文原本中没有。那么,怎么才能知道鸠摩罗什翻译这一颂时的真实想法呢?我们看一下《中论》的注释。这个注释说是一位叫作青目的人写的,但是鸠摩罗什的弟子在为这个译本作序言的时候专门说过,罗什对这个青目的注释不是十分满意,自己改了不少,所以可以说这个注释的译文基本反映了罗什的思想立场,注释中对这一颂有一句解释:

鸠摩罗什译《中论》卷3《观有无品》 (CBETA, T.30, no. 1564, 20b22−24):

若说定有无,是无必先有今无,是则为断灭,断灭名无相续。

前面都没问题,符合龙树的意思:如果说有一个“无”,这个“无”就是“先有而今无”,这样的“无”就是断灭。我们前面说过,龙树认为“无”是以“有”为基础的“无”。注意后面这句话,“断灭名无相续”,就是说,如果断灭了,这个东西就没有相续了,不会延续了。这话似乎给我们一种感觉,应该有延续才对,说没有延续就错了。那么我们再回头想,“先有而今无”就是断灭,龙树批判过这种断灭见,怎么批判的呢?说原来就不该有!所以你认为“先有而今无”就错了,错在哪儿?错在“先有”!而这里说,先有而今无则为断灭,“断灭名无相续”,意思是什么?好像是先有而今不应全无,应该还有点剩下的,我们先这么猜测,龙树和鸠摩罗什的侧重点似乎是不一样的,一个说断灭见错在“先有”,一个说断灭见错在“今无”或者说“后无”。如果鸠摩罗什真的是这么想的话,那么就是,“无”之后留点延续,就没啥问题,但这个“无”不能全无,不能是“定无”,如果无得干干净净,连相续都无了,就出问题了。要是这么想的话,就是刚才我们对“定无”的第二种理解,“定无”小于“无”,“无”可以有多种无,这个东西是没了,但是还有点其他形式的延续,这种“无”就没问题,但是要说啥都没有了,无得干干净净,一点渣都不剩,这就是“定无”,僵化的无,绝对化的无,就是断灭见。

这样,可以总结出两种远离断见趣入中道的方式:

  1. 一味否定:否定断见的预设前提
  2. 部分肯定:承认一种非常非断的相续

第一种,就是我们详细讲过的龙树的理解,开始压根就没有,所以自然也不会变无,也就没有断,挖掉预设前提就是中道,这种方式是一味否定,通过否定断见的预设前提来远离断边,而不作任何形式的肯定。第二种,就是我们上面描述的方式,是部分肯定,通过承认一种非常非断的相续,来远离断边,说开始有没问题,但最后不能灭干净,不能“定无”,多少得留点相续,这个相续它既不是常一不变,又不是完全没有,所以是非常非断的相续,就是中道。

如果仅仅看鸠摩罗什译本中的这一句话,还不能够完全断定他一定是第二种观点,毕竟这一句话有点模糊、单薄,我们不能贸然把他划归一个阵营,还要接着分析。这里的问题,关键就在于对待相续的态度上,说事物灭了,是不是还留有一种似有还无、不常不断的相似相续,绵延下来?如果认为压根没有这种东西,那就属于第一种入中道的方式,如果认为有,那就肯定是第二种了。

龙树对“相续”的破斥

龙树的中道肯定属于第一种方式,因为根子都挖了,哪有绵延相续啊?但是,龙树真的就没有承认过这么一种不常不断的相续吗?这个还需要再坐实一下。例如龙树曾经说过这么一颂:

《中论颂》第18品《有与无之考察》:

【什】若法从缘生,不即不异因,

   是故名实相,不断亦不常

【今】依于彼而彼现起,首先彼彼非同一,

   彼彼亦非是别异,因此无断亦无常。18.10

这是龙树从缘生现象出发开始归谬,如果你认为靠着一个东西有另一个东西生起来了,那么这两个东西,也就是一个因、一个果,它俩首先不能是同一个东西,其次,又不能是分别开来没有联系的。如果是同一个东西,就不需要生了,如果两个东西有没有对方各自都能存在,也就不能说是依靠一个才有另一个生起。“因此无断亦无常。”这俩要是同一个东西,因果同一那就是常,如果这两是各自独立,也就没有因果相续的关联,那就是断。所以龙树说,既不是常又不是断。怎么理解这一颂,就有很大的麻烦。

佛护在注释这一颂的时候,引用了一个提婆《四百论》的颂子。而这一颂经常被人误解,我从梵语又翻译了一下:

《四百论•破我品》

笔者译文:

由于事物得运转,是故即是无有断

由于事物得息止,是故即是无有常。10.25

玄奘译《广百论本》卷1《破我品》(CBETA, T30, no. 1570, 183b9−10):

以法从缘生,故体而无断;

以法从缘灭,故体亦非常。

  好多人看了上面这些材料就说:你看,不管是龙树也好,还是龙树的亲传弟子提婆也好,都是认为事物有缘生,有运转,所以不是断,事物会灭,所以不是常,这不就是认为事物是以一种不常不断的方式在延续吗?真是这样吗?

  要知道龙树的论证过程大多是归谬,说由于事物是生起的,所以它是无自性的,并不等于龙树认为事物真生起了,对吧?这是归谬,你说事物有生,好,我也说事物有生,推到最后,说明压根就没有事物,哪来的事物生啊?那么这里也很有可能是归谬啊。由于事物是运转的,所以它不是断的,不一定说我就认同事物是运转的,我只是认为“断”是错的而已,因为你也不得不承认事物的运转。至于我的立场,完全可以不认同有事物在运转。有了前面对龙树归谬论证的分析,这点大家应该能明白。

那么,看到龙树这一颂以及提婆的这一颂,就说他们承认事物的相续不断,是不够充分的,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,因为我们不知道他们写这两颂的时候,是一种归谬的思维,还是在顺着推?颂文本身太简练了,前后文也看不大出来。那没关系,我们有办法,在别的地方他会还提及相续啊,我们就看在别的地方,龙树谈到相续的时候,他到底是否定还是肯定,这问题不就清楚了吗? 下面是我从《中论颂》第17品选的几颂,都是我的译文,中间有省略。

 《中论颂》第17品《业与果之考察》:

【今】业若住至成熟时,则彼恒常而延续,

   业若已灭,既已灭,又如何能引生果?17.6

这里龙树说,如果你们认为有业,业能生果,这里边问题大了,为什么呢?造了一个业,这个业如果一直呆着不灭直到生果的时候,就是直到成熟结果,那么这个一直呆着的业就是恒常的,常就是有自性的,就会永远存在,没有消的一天,这肯定不行。但如果说造完了这个业,这个业就灭了,那既然已经灭了,就不会再引生果报了,这个也说不通,它都没了,谁生果报啊?这是龙树一贯的手段,两头堵。于是有人就说:

[有人说]:从种子有相续[生],从相续有果实生。

  种子处于果之前,因此非断亦非常。 17.8

  注意这一品用了很多次“非断非常”的表达,意义需要深入琢磨。有人反对说:不能这么理解!举个例子吧,就好像种子会生果一样,不是说种子就能结果,而是种子先要发芽,芽再长成树,树上再结果,那个芽和树就是种子的相续。所以,从前后相续上来看,种生芽,芽生树,树生果,那么种子处在果的前头,虽然中间隔了几段,仍然是可以生果的,所以说它非断亦非常。不是同一个种子跑到了果实里头,但是没这个种子的相续推动,这个果实也结不出来。业生果的道理也是一样:

  从心即有相续[生],从相续有果报生。

  业即处于果之前,因此非断亦非常。17.10

这个反对者认为:我主张有业果相续,但也是不断不常,符合中道,不会造成什么问题。这个造业的心,会生起一个心的相续,这个相续的心将来又能生出果报,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,造业的那个心就处在果之前,通过相续就生起了果,这样既不断又不常。

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觉着这种说法挺有道理嘛!因果业报不就是这样嘛?我们来看,这个观点不用龙树来驳斥,马上就有别的部派的人就来驳斥了,是正量部,他们觉得上面关于相续的观点太糙了,说:

[另有人说]:

  若有此种构想者,过失甚多且重大。

  以是之故于此处,此种构想不得有。17.12

  而我将说之构想,于此即是合于理,

  且为诸佛与独觉,及诸声闻所赞许。17.13

  不失法即如债券,业则如同于债务。

  此依诸界分四种,其本性是无记别。17.14

正量部说:你这个心相续的构想不行啊,问题很大啊!我们这里就不具体解释有什么问题了。这人说:我的观点是比你这相续的说法靠谱多了,我这个不但靠谱,佛还曾经说过这句话。佛曾经说过“业不失如券”,意思是你造了业,就好像借了债立下字据一样,等到期限一到,债主就会找上门,该还多少钱还多少钱。业也是这样,这是佛说的。所以这个正量部的人就说:有一种东西叫作不失法,这是他们新立的一个概念,就相当于前面的那个相续,只不过这个概念更高级一些。他说这个不失法本身不是业,不是相续心,但是它是以业为因而生的,能把业的力量带到后世受报之时,而不会灭失,所以叫“不失法”。

  亦有空性而非断,亦有轮回而非常

  亦有业之不失法,此法即是佛所说。17.20

正量部说:有了这个不失法的概念,什么都能说通了。它没有“我”的贯穿,所以是空,但是它又联系因果,所以不是断,这样就可以有轮回,业造完就灭了,不会一直呆下去,所以也没有常的问题。而且还与佛说过的话能合上,这多好啊!所以,通过一种延续的不失法来解释因果业报,这是不常不断,是中道啊!我们看下面,龙树开始驳斥了:

[论主]:以何故业不生起?以其无有自性故。

   复由彼不生起故,彼亦不会有坏失。17.21

   如果业是有自性,无疑即成为恒常,

   业亦成非所作性,因为常者非所作。17.22

  [……]

龙树说,因为业没有自性,所以不生,没有自性的东西就没有身份,压根生不起来。而如果连生都不生,那它自然也就不会坏灭,那么所有关于业的理论不就全扯淡吗?那么好,就算业是有自性,那就成为恒常,就不能变,怎么变成果报?所以照样扯淡。

这里我们就不深入解释龙树的理路了,先让脑子放松一下。至少你们会发现,不管龙树是怎么驳斥的,他一定是反对这个业可以相续的,这点没有问题吧!龙树立场是,哪有什么业的相续啊、不失法什么的,还能留到后来生起果报?都是扯淡,没有这回事!我们接着看龙树的总结:

  无论是从缘生起,还是无缘而生起,

  此业皆不可存在,是故作者亦无有。17.29

  若无有业和作者,何有业所生之果?

  而若果是无所有,又如何会有受者?17.30

无论用不用“缘生”的理论,这个造业受报的理论都是站不住脚的。注意,这里龙树特别说,“从缘生起”的业也是不成立的。那么显然,龙树根本不承认一种非常非断的因果相续,承认这些东西的人都是龙树的对手。至于龙树具体怎么论证呢,我们就不深入掰扯了,大家可以根据前面讲过的归谬的内容自己推一推。关于对待相续的态度,《中论颂》还有这么一段可以参考,你会发现其实对于这个问题,龙树是反复多次申明立场的。

《中论颂》第21品《生成与坏灭之考察》:

[论主]:如果承认有事物,则致常、断见之过。

   因为若有彼事物,或为恒常或无常。21.14

[对方]:虽然承认有事物,而无断灭无恒常

   因为彼因与果之,生灭相续即有体。21.15

[论主]:如果彼因与果之,生灭相续即有体,

   灭而不复生起故,则有因断之过失。21.16

  龙树说了,你不要给我讲因果相续,根本经没有相续。那么就可以证明,前面我们看到的颂文,龙树谈到了依靠一个东西另一个东西生起了,提婆说事物有运转,显然都是归谬过程中引述对方的观点。他们只是想说,不管说常说断都是错的,都是自相矛盾的,而他们自己根本就不承认事物可以生起、可以运转,所以绝不是承认有一种非常非断的存续。这下就清楚了,龙树的中道,就是一味否定,从没有通过肯定相续来远离断边。

鸠摩罗什对“相续”的主张

下面我们看一看,鸠摩罗什对于相续的态度。刚才我们读了第17品龙树的一大段颂文,掌握了大致的文脉,现在我们读一下鸠摩罗什翻译的第17.20颂以及前后的注释,看看他的理路:

鸠摩罗什译《中论》卷3《观业品》(CBETA, T.30, no. 1564, 22b8−22):

若以业果报相续故,以谷子为喻者,其过甚多,但此中不广说。[……]不失法者,当知如券,业者如取物。 [……]

答曰:是义俱不离断常过,是故亦不应受。

问曰:若尔者,则无业果报。

答曰:    虽空亦不断,虽有亦不常,

   业果报不失,是名佛所说。(17.20)

  中间我省略了一些,主要看一个理路。先还是一样的,对于前面的这种观点,就是“业果报相续”像种生芽、芽生树、树结果一样,有人说这种说法不行,“其过甚多,但此中不广说,”具体就不说了。然后就提出了自己的理论——“不失法”,说有一种不失法是可以延续的。下面“答曰:是义俱不离断常过,是故亦不应受。”这个“答曰”是站在论主的立场上,还是很明白的,说这个不失法的理论也还是不行。但是下边要注意了,问题发生了180度大转弯。

  “问曰:若尔者,则无业果报。”有人反难,你把造业受报的理论都驳斥了,岂不是就没有因果业报了吗?“答曰”后面跟着就是第17.20颂。你看这里变了。“答曰”的意思是论主答曰。这一颂明明是主张不失法那个人说的,到鸠摩罗什的翻译之中,变成龙树说的话。说“虽空亦不断,虽有亦不常,业果报不失,是名佛所说。”意思是说,不是没有业报,只不过不常不断,但是业报还是不失的。这里的梵文原文就是“不失法”,是个名词,鸠摩罗什译成了“业果报不失”,成了一个主谓句,而且变成了论主的正面主张,肯定了“业果报不失”这个说法。鸠摩罗什的翻译发生了大转换。

也许有人会说,汉语翻译过程还要经过什么证义、笔受、缀文、润文等等,这么多环节,没准哪里搞错了。因为前面都挺清醒的,有人提出“不失法者如券,业者如取物”,马上就回答:“是义俱不离断常过。”就是引出最后一颂的时候出了一个“答曰”,会不会是翻译过程中出现的偶然性错误,并不反映鸠摩罗什的立场呢?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吧。比如说鸠摩罗什没错,后人传抄的时候抄写错字了,都是有可能的。仅仅靠这一处行文,就说鸠摩罗什主张有相续存在,可能是不够充分,那我们再找别的证据。我确实能够证明,鸠摩罗什的的确确认为有相续。

例如我们看《大智度论》。《大智度论》这部论也是鸠摩罗什翻译的,署名为龙树,可能鸠摩罗什认为是龙树写的,但是究竟是不是龙树写的呢?还不好说,我认为不是,但也有人认为是。《大智度论》也是一部大论,有一百卷,大概八十万字,也是出自西北印度,这地方尽出这种大部头。这部书只有鸠摩罗什的汉译本传世,没有梵文本,没有藏译本,而且在所有的印度撰述之中,从来没有引用或提及过这部论。反正死无对证,管它是不是龙树自己写的,至少说鸠摩罗什很推崇《大智度论》,应该没有问题。而《大智度论》里对刚才我们说过的第17.20颂,一共引用了四次:

鸠摩罗什译《大智度论•序品》卷1 (CBETA, T.25, no. 1509, 64c5−10):

以是故,不应作是难:“谁闻声?”佛法中亦无有一法能作、能见、能知。如说偈:

  有业亦有果,无作业果者,

  此第一甚深,是法佛能见。

  虽空亦不断,相续亦不常,

  罪福亦不失,如是法佛说。

《大智度论•序品》卷8 (CBETA, T.25, no. 1509, 117c24−118a2):

譬如幻人相杀,人见其死,幻术令起,人见其生。生死名字,有而无实。世界法中实有生死,实相法中无有生死。复次,生死人有生死,不生死人无生死。何以故?不生死人以大智慧能破生相。如说偈言:

  佛法相虽空,亦复不断灭,

  虽生亦非常,诸行业不失。

《大智度论•序品》卷15 (CBETA, T.25, no. 1509, 170b4−13):

复次,佛法甚深清净微妙,演畅种种无量法门,能一心信受不疑不悔,是名法忍。如佛所言:“诸法虽空,亦不断,亦不灭;诸法因缘相续生,亦非常;诸法虽无神,亦不失罪福。”

一心念顷,身诸法、诸根、诸慧,转灭不停不至后念,新新生灭,亦不失无量世中因缘业。诸众、界、入中皆空无神,而众生轮转五道中受生死。

《大智度论•往生品》卷38 (CBETA, T.25, no. 1509, 338b16−19):

复次,佛法中诸法毕竟空,而亦不断灭;生死虽相续,亦不是常;无量阿僧祇劫业因缘虽过去,亦能生果报而不灭,是为微妙难知。

我们就不一句一句解释了。这一颂《大智度论》引用了四次,每一次都说这是正确观点,没有一次是批判的,而且每一次都用来解释,为什么什么都没有了,因果报应毫厘不爽呢?因为“虽空亦不断,虽有亦不常,业果报不失”啊!这可以说明问题了吧。四次啊!错一次可能,错两次就够呛,错四次基本不可能,所以,这一定就是鸠摩罗什拥护的立场!

那么我们总结一下,龙树的中道是空,是无,无自性,也无相续,是一味的否定,那么什么是断见呢?断见是“先有而后无”,错在哪里?错在“先有”,错在前提上。破掉预设前提,就是龙树的中道。那么鸠摩罗什理解的中道呢?是空,是无,是无自性,但是有相续,是部分肯定。那么断见是什么呢?断见就是“定无”。现在我们可以比较确定地来判断,鸠摩罗什为什么要加了个“定”字,是僵化的无,是绝对的无,这种无把相续也给否定了,就不行了,无可以,不能“定无”。那么,以鸠摩罗什的立场来看,“先有而后无”错在哪里?错在“后无”。先有可以,但不能后无,不能死绝了,留点相续就可以了,这样就是既不常又不断,就符合中道了。要是死绝了,那就是断见。

那么我们思考,鸠摩罗什翻译《中论》,怎么也得把《中论》翻看了好几遍吧。鸠摩罗什从小在梵文环境中学习,他的梵文水平肯定比我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,他就看不到《中论颂》里头龙树明确破斥相续的段落吗?看不出来龙树是反对相续的吗?就算鸠摩罗什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,还有证义、润文的那些人呢?鸠摩罗什周围可是有不少当时的知识分子精英,是一个关中学派啊!这么多人都看不明白龙树是反对相续的吗?不应该吧。但是为什么大家都不觉着得鸠摩罗什对第17.20颂的理解有毛病呢?

他们自有疏解办法。答案就在二谛:在胜义上没有相续,但在世俗上有相续,这下就分开了,就舒坦多了。我们看一下《大智度论》里这几句话,你就明白了。中道为什么到后来就立到了二谛之上:

鸠摩罗什译《大智度论•序品》卷31 (T.25, no. 1509, 288b5−6):

以世俗谛故有,第一义故破。以俗谛有故,不堕断灭中,第一义破故,不堕常中。

“第一义”就是胜义。这说得很清楚了吧!所以我认为《大智度论》的立场跟《中论颂》不一样,不应该是龙树写的。那么这部论有什么样的背景呢?有一位比利时学者叫拉莫特,把《大智度论》的前40卷,也就是前30万字左右,从汉文翻译成了法文。他翻到前十卷的时候还认为这是龙树的,翻到后来就觉得不对,跟龙树的思想对不上,他认为这是一个西北印度说一切有部论师,接受了大乘的思想体系,写了这部论。我个人觉得这个猜想基本靠谱。《大智度论》很可能是一个接受了大乘思想的有部论师写的。

还有一部论叫作《成实论》,也是鸠摩罗什翻译的。这部论我们都知道,肯定不是纯大乘作品,作者是诃利跋摩,有说属于经部,但也不是很确定。经部是比说一切有部还晚的一个部派。不管他是什么部,他肯定是一个出身小乘部派的人,而《成实论》里也展现了大量的大乘思想,所以也是一个吸收了大乘思想的部派论师的作品。我们看这部论里也出现了几乎一模一样的观点:

鸠摩罗什译《成实论•身见品》卷10 (T.32, no. 1646, 316c10−11):

若第一义谛故说无,世谛故说有,名舍二边行于中道。

中道建立在二谛之上,这就是这个思想的早期文献证据。

那么我们再回想一下,中观派在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个中道立于二谛的观点呢?从清辨开始。清辨是6世纪的人。而鸠摩罗什是几世纪呢?这几部论都是五世纪初,四零几年就翻译出来了,那么算上他从印度到新疆,再从新疆到汉地,大概说至少在4世纪后半叶的时候,这种中道立于二谛的思想在印度就已经有了,比清辨还早了两个世纪。而且我们看最早冒头的这两部文献,《成实论》不是中观论师的著作,有小乘部派的背景,《大智度论》也很可能有小乘部派的背景。综合这些信息,我们大致可以勾画出来这样一个图景。

  在鸠摩罗什的时代之前,《无畏疏》已经写出来了,佛护可能还没有出世。而这种把中道立到二谛,二谛一人抱中道一只脚的这种理论结构,那个时候就已经在印度思想界冒头,可能是主要流行于接受或部分接受了大乘思想的小乘部派论师之中,而早期的中观论师是抵制这种思想的。现存的两部早期注释,《无畏疏》是这样,《佛护释》也是这样,都丝毫没有这种立场。那么什么时候搞中观的人不抵制这种思想,而是拥抱引介了呢?6世纪的清辨。那么从4世纪到6世纪,大概是抵制了一两百年的时间。大家能想象出来这个思想潮流的变化吧。所以说早期的、在清辨之前的中观思想,和瑜伽行派是没有矛盾的。至少还没有到要打架的地步,两者对立就是清辨搞出来的。

对汉传佛教的影响

现在谈最后一点,上面掰扯的这些观点,对中国的汉传佛教有什么影响。我是搞印度佛教的,所以一般不谈汉传佛教的问题。但是既然前面讨论到鸠摩罗什,我们就简单看几点。

首先,刚才的讨论主要围绕《中论颂》第17.20颂,看梵文本,藏译本,看各家的注释本,包括后来的清辨、月称的注释,这一颂都是阐述对方的观点,而正是龙树所要批判的。但是到鸠摩罗什这里,把这一颂给洗白了,译为:“虽空亦不断,虽有亦不常,业果报不失,是名佛所说。”听着也确实顺耳。这么鸠摩罗什的这一做法,对我们汉传佛教的祖师们有什么影响呢?我在数据库里大概搜了一下,列了一个并不完整的表:

吉藏 (549~623): 《中观论疏》(CBETA, T.42, no. 1824, 116a16, 121c18)

智顗 (538~597): 《摩诃止观》(CBETA, T.46, no. 1911, 15c12)

灌顶 (561~632): 《观心论疏》(CBETA, T.46, no. 1921, 599a8)

澄观 (738~839): 《华严经疏》 (CBETA, T.35, no. 1735, 607c20)

《华严经随疏演义钞》(CBETA, T36, no. 1736, 612a7)

表中的这么多人的著作,都引用过17.20这一颂,而且,全是当正面阐述来引用的。吉藏是三论宗的开创者,智顗是天台宗的实际开创者,灌顶是天台五祖,澄观是华严四祖。所以,说龙树是八宗共祖,这只是个名称而已,龙树骂过的颂子我们的祖师们却这么推崇。

下边我们再接着看,前面分析过,《中论颂》第15.10颂中龙树说只要认为“无”就是断见,而鸠摩罗什加了一个“定”字,发挥出来一个“定无”的观念。我们根据鸠摩罗什对相续的承认,推断鸠摩罗什大概是认为“定无”是一种僵化了的,绝对化了的“无”,是空过了头,否定了因果相续,所以是断见。而要符合中道,就要承认相续,灭无之后有相续就可以,不能“定无”。我们说,首先这种理解在《中论颂》的梵文原文中是得不到支持的,因为里面就是一个“无”字,分不出来什么是“无”,什么是“定无”。其次,这种通过部分肯定而入中道的方式,并不符合龙树的思想体系。这种部分肯定其实是一种妥协退让,跟后来出现的“中道立于二谛”的思想重合度比较高。那么我们选几个例子看一下,自从鸠摩罗什发明了“定无”之后,汉传佛教的大师是如何用这个概念来理解“中观”或“中道”的。

净影慧远 (523~592) 《维摩义记•见阿閦品》卷 4 (CBETA, T.38, no. 1776, 509c6−7):

即无说有,有非定有;即有说无,无非定无

吉藏 (549~623)《大乘玄论》卷 2 (CBETA, T.45, no. 1853, 26a11−13):

真俗合中道者,如俗谛言有,有非实有;真谛名无,无非定无

元康 (约 7 世纪)《肇论疏》卷 1 (CBETA, T.45, no. 1859, 173a13−14):

虽是无而非定无。则此无,不同大虚永绝。

我就不过多的解释了,此中奥妙,大家自己体会。谢谢大家!

(终)